2020年7月20日,光沐律师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(2019)辽01民再243号民事判决书。沈阳中院支持了我方当事人绝大部分再审请求,撤销了原审判决,驳回了对方当事人无理诉求。
这一份再审胜诉判决实在来之不易。
客户是一名常住沈阳的年迈长者。某日,其唯一住房莫名被法院查封。问执行法官,被告知有人起诉他索要服务费用,经缺席判决,案件现已进入执行程序。
老人欲哭无泪。从未接到法院通知,天上掉下个败诉判决。其女儿四处找律师无果,有的律师觉得案件复杂,有的律师嫌沈阳太远。后,客户女儿辗转在成都找到我们。
我们看了判决书,觉得原审判决与法治精神相去实在太远。虽然案件标的不大,但于当事人而言,遭遇的却是中国法治的一粒灰。为了去掉这粒灰,我们决定接受委托。
我们撰写了有理有据的再审申请书,向沈阳中院申请再审。不成想,再审审查法官草草驳回了再审申请。收到驳回裁定书后,我们打电话请法官判后释疑,她反复说不是她决定的,是合议庭。
我们遂向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申请抗诉。曾赴沈阳与检察官详细沟通案件情况,成功说服皇姑检察院同意提请沈阳市检察院抗诉。案件到沈阳市检察院后,我们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案情。皇天不负苦心人,沈阳市检察院最终同意我方观点,向沈阳中院提出抗诉。
沈阳中院受理了沈阳市检察院抗诉。2019年11月5日,本案在沈阳中院第15法庭开庭。庭审激辩,精彩纷呈。庭审结束后,我们向合议庭全体成员提交了精美详尽的代理词,并多次与审判长及承办人交换意见。庭审后历时近9个月,今天终于领到了胜诉判决。
感谢沈阳市两级检察院,感谢本案合议庭 。